一二零五章 莅临地城探消息(1 / 2)

类别环境,波士顿跟凯恩印象中的大连相差仿佛,但由于人均占地高许多,建筑之间间距更大,植被覆盖率也更高,看起来更宜居一些。

凯恩过来时,赶上下雨,下了已经有一阵子,雨势时大时小,还有风,不适合打伞。

到了地头,凯恩也没急着下车,跟司机黑人小哥闲聊打发时间,等待雨势变小。

黑人小哥一开始还挺绷,假装自己是地道的英国管家,可很快就绷不住了,露出了自身嘻哈逗比的本色,眉飞色舞的跟凯恩吹牛。

凯恩则以一种小老板偶尔享受农家乐的心态跟这位乐呵。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在距离他们的车不远的街道上,一起凶杀案上演。

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但因为逃命,反而搞的愈发显狼狈的女人,光着脚从附近的一条巷子里奔进雨地里,也没有大声呼救,但边跑边不时回头向后边看。

能看出这女人慌不择路,然后无意间看到了停在不远处的豪车,也就是凯恩乘坐的这辆,顿时眼中一辆,转了小弯直奔过来。

一步裙人为开衩到了胯部,里边安全裤都看的真真的,跑起来竟然颇有几分{未来战士2}中莎拉·康纳的矫健。

然后就被一枪打死了。

大口径手枪,凯恩认定是点44马格努姆弹,以柯尔特蟒蛇发射的,枪经典,子弹也是。所以一枪爆头,大半个脸都打没了。

那一幕即便隔着被雨水冲出一道道动态流痕的车玻璃,都看的真真的。

黑人小哥吓的发出尖锐的高分贝叫声,四肢蜷缩,像个鹌鹑。

凯恩自然不虚这种小场面。

等到开枪的红胡子光头大汉不紧不慢的走过来拖尸时,打开车门,对其道:“唉,拿个雨披过来,还要一双鞋套。”

那大汉先是一怔,然后跟凯恩对视了一眼,便颔首且微微躬身称是,想了想又补了句:“搞的有些脏,让您见效了。”

凯恩闭了下眼,比正常的眨眼皮多闭了那么半秒,就算是应对了。大汉也不以为意,先是拖着尸体去了巷子里,过了会儿有拿着火钳出来打扫零碎,身边还跟着个侍者打扮的年轻男人,手里拿着凯恩要的雨披和鞋套。

凯恩丢给黑人小哥两百美刀,说了声:“不用等我”,随即便穿了侍者递过来的鞋套,披了雨披,进入风雨中。从始至终,对车附近的尸体零碎都没刻意多看一眼。

没有什么好愤慨的。往大了说这是社会问题;往小了说与他无关;不大不小的说,帮派虽然手段残酷,但主要目的也是求财。一般情况下,不会毁掉赚钱工具……所以这里边的水有点深,也不全是残酷迫害、逼良为娼。

结果,凯恩没兴趣找事,但事情就摆在那里,他不进地下世界,自然是看不到,进来了,哪怕是擦肩而过,也是能看到的。

原来,刚才死的那个是风俗女,为了捞自己出坑,给凯子下药,然后软磨硬迫的让凯子给自己赎身。

结果风俗女以为的凯子,是某大人物领来‘体验生活’的,生活还没等体验,却体验了毒药,风俗女见事情败露,当即逃跑,再之后的事凯恩都看到了。

凯恩进来时,正赶上会所的人请一位巫师帮着解除毒素。这种面向凡人的会所,很多出出进进的凡人知晓有神秘存在,但亲眼见过的却是不多,此刻自然是当稀罕景儿看,围拢了不少人。

会所方也有意借此显示自己规矩森严的同时背景深厚,也是为了消除负面影响,所以并未阻拦,索性大大方方,同时漏点干货给人们,就算是为闹出这么桩烂事赔礼了。

会所的侍者见凯恩仍旧往里闯,便问:“您是要去白街?”

“当然。”

于是在侍者的带领下,穿屋越巷,最终来在一个占卜屋中。

印第安风格的。

凯恩只是扫了一眼,嘴角就微微向下撇了撇。

印第安人在近代遭遇了什么惨祸,许多人都知道。

知道的人也很自然的将注意力放倒这上边,给予印第安人廉价的同情,甚至带着那么点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叹。

一说印第安人多么淳朴,如何如何。

实际上这是戴有色眼镜看人,而这个色度名为‘同情’。

从文明的角度讲,占据北美广阔土地的的印第安各族是个什么样的种群呢?

凯恩觉得提两点也就够了,牲畜方面,北美洲原本是没有马的。

更准确的说,北美洲的马,在大约两万年前灭绝了。在南美洲灭绝的更早。

所以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那会儿,北美洲是真没马。西部片印第安人马背上的民族什么的,那马是当年西班牙人送的。

再看食物,都知道玉米和土豆高产,且来自美洲,但那来自中美洲、南美洲,北美洲没有。

缺乏驯服的大牲口(早期文明的重要劳力单位、载具),缺乏种子改良成熟的农作物,便是冲这两个缺乏,印第安人都不可能有什么像样的文明。

而在这个黑暗hp宇宙,更绝一点,因为北美洲没能沾上亚兰人遗族的光,也没有东亚那般适宜的环境和漫长的岁月孕育文明,所以可以跟中部非洲的原始部落媲美,一时瑜亮。

文明没有辉煌过,意味着无论是超凡,还是世俗,都没能玩出什么特色和格调,毕竟无论哪一个,玩好了的标准之一,都代表着生产力的发达,人们有条件饱暖思淫雨欲了,这才能推动文化、发展出艺术。

所以凯恩看到印第安风格的占卜风,心中就一个评价:真神棍。

不过换个角度,因为是不学无术的玩意儿,于是只能当看门人。这样理解倒也合情合理。

他也没对那卖相颇有几分看头的老巫婆客气,打个手指搓出一团令感知迟钝的凡人侍者都感到心惊肉跳的幽蓝厉火,那老巫婆便连忙跳起来,点头哈腰的小跑着去开门了。

穿过一道墙壁上的暗门,拾阶而下,有那么点进入下水道的感觉,墙上有照明的油灯,但整体光亮度还是比较黝黯,而且湿漉漉的,透着霉味。

等下到底,则有种来在颠倒巷的既视感,没什么人,偶尔传来莫名其妙的各种古怪声响,阴森的感觉,路上路下还能看见些流浪汉般的怪咖。

超凡圈的怪咖,价值甚至还不如俗世的流浪汉。

流浪汉虽然很多都像流浪猫狗般,一身暗病隐疾,但在超凡者眼中,大都不算什么,可怪咖则是真正的烂泥,没人知晓他们身上是中了恶毒诅咒,魔法恶疾,还是被什么神性力量污染了,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能力者,面对这类情况都会觉得非常棘手,普通些的超凡者,自然是唯恐躲避不及。

所以人们面对超凡怪咖,往往像躲避狗屎般,很怕被沾惹上。

凯恩自然不怕这些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活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所以当一名怪咖见他是生面孔、穿戴的也很体面,便上来硬气乞讨时,他只是用了个小小的法门,就通过临时契约,将这次互动变为了交易。

他给对方金加隆,而对方非主动的出卖了自己的部分记忆。关于这座地下城市的记忆。

于是告别怪咖后,凯恩已然成为对这座地城堪称了若指掌的资深老鸟,而不再是初来者。

十多分钟后,凯恩进入一家名为‘只卖酒’的地下酒吧。

名字起的很实在,确实只卖酒,连零食什么的都没有,但可以自备,凯恩就看见某桌客人,在吃一头活猪。

即便使用了石化咒,活猪被割肉时仍旧在抽搐颤抖,甚至在很多人眼中,这种压抑的、本能的、卑微挣扎,才愈发的凸显残忍,但佐餐的几人却吃的很开心,还特意施法延长猪的活性,似乎这样才更有情趣,或更美味。

凯恩知道,这样的一幕在某些感性的、文艺范儿十足的人看来,怕是能写篇感人至深的‘论人类的兽性’文出来。

但他就不会伤春悲秋了。毕竟是多次见识了天下大乱,易子而食场面的,与之相比,眼前这根本不能叫事儿。

甚至在他而言,不因吃而杀或者活吃同类,这就算没破底限。

下午,雨天,理论上酒吧的生意应该不太差,但实际上除了那奇葩一桌,还有两个单人的散客,就没有其他酒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