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可望的大军缓缓后撤,这时李德武带领第一旅的人火枪上刺刀,全体带着足够的火药准备出城追击。
另一边李朝猛骑上自己的高头大马,这匹马是李朝生从归化城带回来给他的,浑身漆黑,四蹄却有着白毛,看上去神俊异常,李朝生给其起名为踏雪乌骓。
李朝猛这时骑上踏雪乌骓,接过手下递过来的合金棍,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看着已经换上了骑装,全副武装的手下道:“兄弟们,守城不是咱们特种大队干的事情,但是这种万千军中取上将首级,这才是咱们好男儿该干的,敌人已经被咱们吓破胆了,他们正在逃跑,战斗力十不存一,这时候正是咱们建功立业的好时候,兄弟们,紧跟我,杀敌。”
“哦哦”
特种大队的人这时全都嗷嗷叫,听了这边的叫声,李德武不由羡慕的抽动一下鼻子,是真的羡慕啊,特种大队的人,都是疯子,每一个都是见血就兴奋的主,当初李朝猛可是在全军招人,李德武曾经想要加入,不过由于年龄还小,实力不济被刷下来了。
特种大队的兵,才是兵中之王,这是所有军团都认可的。
不过这种时候,李德武也不想弱了势头,这时对手下的兵喊道:“兄弟们,刚才守城咱们憋了一肚子气,这时候,流寇还想安心撤退,我就三个字:不答应,他把咱们兄弟当什么了,夜壶吗想上就上,不想上就能走,姥姥,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一会儿跟着老子冲,杀他们狗日的,为枉死在城下的流民报仇。”
“报仇,报仇。”
听了李德武的话,士兵们也都嗷嗷叫,李朝猛看过来一眼,嘴角翘了起来,这小子不错啊,动员能力也是顶尖啊。
李朝猛想着回头看了看自己的特种大队的士兵,这时一个个已经骑上了战马,这些战马都是草原上最好的战马,很多还都是从乌斯藏运来的,不是蒙古矮脚马,而是乌斯藏那种大马。
这种大马连王贵祥的骑兵旅都没有配齐,但是李朝猛的特种大队却人人一匹,这种马跟蒙古马比起来好处与缺点同样明显。
好处就是这种马个子大,爆发力强,冲刺速度快,缺点就是耐力不行,适合短距离冲刺,不适合长途跋涉,阵前冲锋这马比蒙古马好,千里奔袭,还是蒙古马更加优秀一些。
毕竟当初成吉思汗就靠着蒙古马打下了华夏第一版图,可见这蒙古马还是有他不可取代的优点的,不过李朝猛的特种大队,定位就是速战速决的特种作战,他们更适合这些高头大马。
这时所有特种大队的人,身上穿着蓝田军装,内里套着防刺背心,脑袋上带着护住要害的特种头盔,手里已经换成了骑兵专用的长柄马枪,马背上还挂着一副复合弓,马上用火铳比较麻烦,尤其是换弹药很费劲。
因此骑兵一般都佩戴复合弓,复合弓的射击速度比换子弹快多了,另外如果是大规模冲锋,甚至连弓箭都不用,而是换成长兵器,要的就是最快速度冲到敌人阵营,只要让骑兵冲到了步兵阵营中,那就是一阵乱杀。
骑兵对步兵,那就是碾压,没有任何意外的碾压。
李朝猛把头盔带上,其实他不想带的,可是他要是不带,他的副将老回回,马守应就会禀告给李朝生,到时候他在想如此自由可就不能了。
对了这里说一下李朝猛的副将吧,马守应,也就是老回回,当年王嘉胤派五路人马攻击蓝田县,这五路人马分别是张献忠,李自成,罗汝才,黑煞神,以及马守应,其中黑煞神被李朝龙干掉了,罗汝才被抓住被人民公审了,马守应被李朝猛活捉,丢进了大水库工地干了一年苦力,就被李朝猛找到,一番劝说之下加入了李朝猛的特种大队,成为了李朝猛的副将。
而李朝生对马守应还是很重视的,自从他成了李朝猛的副将之后,李朝生亲自接见了马守应,马守应也对李朝生死心塌地起来,并且答应李朝生负责监管李朝猛,不让他过于肆意妄为。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